美术系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3 浏览次数: 158

 

美术系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进度安排

 

6月2日通知各位毕业设计(创作)指导老师推荐本组优秀作品;
6月3日-5日学生自行按照大赛要求对作品进行拍摄,并冲洗高清十寸作品照片一张,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6月6日上午8-9点学生提交作品照片(十寸)并登记填写报名表;
6月6日上午10点评选推荐,上午11点寄出;
6月6日,初评(照片)申报截止;
6月15日(周三),省美术馆作品(照片)初评;
6月16日(周四),省美术馆公布初评入选作者名单;
6月17日—20日,省美术馆原作截止收件(可展示的装裱后作品);
6月21日—6月24日,省美术馆终评准备工作;
6月25日—26复评,评提名奖、优秀奖、刘大为艺术奖
 (6月27日—7月2日,省美术馆入选作品公示、拍照、布展)
详情及具体要求请查看下面《通知》或“山东省美术馆官网通知”

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
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人才培养优势,展示高校美术教育成果,搭建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平台,推动山东美术教育事业发展,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定于2016年5月至8月共同举办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美术创作健康发展,丰富山东美术馆对当代青年画家作品的收藏。
二、活动主题
本次评选旨在通过展示全省高校美术专业、设计专业毕业生创作的优秀作品,彰显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青年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抱负和艺术实践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美术馆 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各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山东教育印务中心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高等学校美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取得本次毕业学历、学位期间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壁画·综合材料、视觉传达、陶艺八类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较高,能够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参展作品的题材、风格、形式不限。绘画类作品不接收电脑制作作品。
3.每位作者限报一件作品。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cm×200cm(含边框)。视觉传达类作品为手绘或电脑喷绘,规格要求为宽80cm×高120cm,高精度彩色喷绘、装裱冷裱板、覆亚光膜、压白色边条。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
 (三)征集、评选与寄送方式
1.初评申报
1)初评申报作品照片,由各高等学校美术院系自行组织评审后申报。
各院校初评推荐上报的照片件数,由组委会根据院系规模、办学历史和前两届展览入选作品数量确定。其中,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壁画·综合材料、视觉传达六类作品,各高校报送照片数量如下(具体每一画种在报送数量内的比例,由本单位确定):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限报50件;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限报20件;其它各高校限报10件。
雕塑、陶艺类作品不限报送数量。今后每届初评推荐照片数量,将根据上届入选情况调整。
各校初评推荐作品拍成十吋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照片一概不退。
2)各高校申报作品应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时,应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初评画种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从山东美术馆官方网站www.sdam.org.cn下载)。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cezhanbu@126.com。6月6日(含当日)初评申报截止,以寄件日期为准。
2.复评申报
1)复评申报要求作品原件。收到复评通知的作者,本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名登记表》(从山东美术馆官方网站www.sdam.org.cn下载)。绘画类作品须为装裱后可悬挂,横幅作品装框。背面右下角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登记表及作品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cezhanbu@126.com。
2)各高校统一报送入围作品原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复评    画种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官方网站www.sdam.org.cn下载)。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cezhanbu@126.com。6月18日(含当日)复评申报截止,以寄件日期为准。
3.展览评审委员会于6月下旬组织终审评选,并将评审结果报省文化厅和省教育厅审核。入选作品由省文化厅、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申报和退件费用(作品图片及原作送件、退件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由申报方或作者承担。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周内由各院校统一运回。
5.寄送地址:山东美术馆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777号(燕山立交东2公里)
邮政编码:250011
联 系 人:王琛璐 13356667576
 薄桂霞 18754193991
五、展览事宜
此次展览暂定于2016年7月至8月期间,在山东美术馆新馆三层展厅集中展出。展览规模约为280件作品。展览作品入选作者将获赠《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集》一册
六、评选及奖项
(一)评审机构。主办单位聘请省内外艺术家组成展览评委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评审工作。
(二)奖项设置。展览入选作品约280件。从中评选优秀作品20件,提名作品30件;在优秀作品和提名作品中评选“刘大为艺术奖”10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山东美术馆将在获奖及入选作品中,遴选部分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后进行收藏。
七、其它事宜
(一)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省文化厅组织、指导、监督本次活动开展,与省教育厅共同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确保程序规范、评选公开、公正;山东美术馆具体承担本次活动评选、参展、布展等各项工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和有关高校美术院(系)积极组织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并审核参赛学生资格;山东教育印务中心协助印制《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集》。
(二)参赛学生须严格遵守参展章程,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行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展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予以通报。学校协助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青未了”等山东省文化厅主办的艺术类展览活动。
(三)坚持“群防群治”,承办与协办单位在比赛筹备及展览期间要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发挥好安全员和监控指挥中心的作用,抓好抓实展览期间安全巡查制度,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消防、防恐、防暴联动安全工作机制,防止各类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或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定期对展厅、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等逐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协调进行维修,职责范围外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障碍,及时上报,抓紧解决问题,以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1.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
    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
        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工作进度表
         3.第三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
        业生优秀作品展暨刘大为艺术奖评选活动评审办法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165月12日